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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你。”
二十六岁以前,顾重为姓顾感到可耻。现在才明白,他是出身在象牙塔里的金丝雀。
大半年的时间,他之前创业的伙伴大多都另寻东家,只有吴起还守着他们地下车库里的工作室,杂乱的文件、硬盘还有烟头。顾重点了支烟,白万宝路。顾重拍了拍桌子,问吴起:“你怎么没溜?”
“找不到好的活儿。我高中都没念完,也就你肯信我,”吴起靠着墙问他,“你以前那游戏还准不准备做完?”
“哪个?”
“别装傻,你拿去泡歌手的那个。”
顾重道:“等我过两天去信贷银行瞧瞧。”
“别傻了,你没正经工作,谁会借给你?你就算离开了顾家,起码还有那么多圈里的朋友,随便开个口,几万美金还不到手。对那帮少爷来说也就是一次酒吧的钱。实在不行,你找那歌手呗。”
顾重睨了他眼,道:“不行。”
“我可听说他一年起码能赚七八千万,他肯跟你来纽约说明肯定对你有感情,这点小忙不至于不肯帮。”
顾重捻灭了烟头,双手插在大衣的口袋里,说:“是我不想他帮,我还有事,先走了。”
吴起也不勉强,只说:“顾重,人不能骨头太硬。”
顾重哈了口冷气,没说话。
他踩着雪回公寓,他们租在布鲁克林的西侧,三楼的两居室,隔壁是佩斯大学的留学生,今天带这个妹,后天带那个妹,沈望在楼道里见过那男生几次,每次都在那男生惊羡的目光里问好,然后回去偷偷地跟顾重说,也没多帅呀,怎么那么多女孩喜欢。
顾重靠着桌子问他,挺帅了,不能拿娱乐圈的眼光看素人。沈望用很软的语气说,那你也比他好看得多呀。
他大部分时间会叫他别闹,偶尔也愿意摸摸他的耳廓。沈望会用含羞草一样的眼神看他,但不一样的是,他乖乖地露出缱绻的身体,不遮不掩。
他偶尔也不理智,但沈望手腕的疤和餐桌上的瓶瓶罐罐提醒他,他眼前的是个病人。
他们相安无事地一起生活了三四个月,平分家务,早上沈望做早餐,晚上顾重带打包的东西回来。有两次,沈望问他:“今天怎么比平时早?工作不忙呀?”
顾重拆塑料袋的手一顿,然后说:“嗯。”
“你们那游戏怎么样了?”
“就那样。”
沈望嘟囔着:“那样是哪样?等周末,我能不能去你工作室看看?”
“有什么好看?”
“想看看你工作的环境呀,而且我们都很久没一起出过门了。”
“那可以去附近的公寓兜两圈,”顾重瞥了眼沈望,依旧执着地盯着他,便道,“你还想勾搭我的工程师?”
沈望登时不说话了,垂着眼睛,顾重也知道自己说错了,放下碗筷回了房间。
距离他们上次说话已经三天了,顾重插着口袋在街上晃了三圈,在附近的汉堡店打包了两份回去。
屋里却一片黑暗,他犹疑地开了灯,只有萨摩耶的汪汪声。顾重看了眼它的碗,倒是还装着干净的水和粮,顾重敲了敲沈望的门,没人开。他握紧门把手,转动进房。房间里黑漆漆的一片,床上鼓着个包。顾重站在门口,道:“吃饭了。”
没有回应。
顾重走去掀他被子,才听到声音:“你这三天去哪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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