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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明天色已晚,明明路灯昏暗,但白榆却耀眼得像会发光,一套再简单不过的运动装,穿在他身上就跟量身定做的一样,无端给人一种穿不起的感觉。
城里的少爷都喜欢来破破烂烂没什么看头的小县城旅游吗?
这是陆凭风看到白榆后生出的第一个想法。
只是他没想到,城里的少爷竟然会向他寻求帮助。
陆凭风当时脑袋都晕乎乎的了,回过神的时候,已经脱口而出了邀请他到自己家暂住的话。
等待白榆回答的过程中,他真是紧张极了,又是期待又是害怕。
城里的少爷还是同意了他的提议,在看到他那老旧狭小得跟个老鼠窝一样的出租屋时,也没有露出嫌恶的眼神来,就自然的坐在了他搬来的满是划痕的板凳上,喝了他用平时吃饭的碗装的凉白开,后面还轻声同他道了谢。
陆凭风那时就在想,世界上怎么会有白榆一样好的人呢,长得好,人品好,性格好,哪哪都好。
白榆身上的优点真是多得数也数不清,而他翻遍了全身上下,也就找出了一样好:运气好。
他的确是运气好的。
正如初遇时他没想到白榆会主动同他搭话,后来的他也没想到白榆竟然愿意和如此一无是处的他在一起。
陆凭风总觉得自己是癞蛤蟆吃到天鹅肉了。
和自己在一起之前,白榆就是个富家公子哥,虽然后面因为一些原因落魄了,但也确确实实是过过好日子的,没道理和他在一起之后,还要把以前没有过过的苦日子再经历一遍吧。
陆凭风也想挣大钱,可他根本就没有挣大钱的资本,他除了一股子力气外,没学历没能力,哪个瞎了眼的老板愿意招他?
他只能延长自己在工地上干活的时间,铆足了劲去搬砖。
陆凭风不怕苦也不怕累,就怕白榆嫌弃他是个累赘。
他以为自己能让白榆过上好的生活的,可没想到,日复一日的忙碌也让他疏忽了白榆。
白榆病了,他是该承担主要的责任的。
陆凭风想啊想,想啊想,窗外的桂花香又飘到鼻尖来了,他的思绪也跟着被拉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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