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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凌霄听师弟说了锅盆不够用的,又去铁匠铺买了两口锅、去杂货店买了几个盆用。
司凌霄抓紧时间去院子外挖了泥土,挑回来后,掺上细碎的麦秸和成泥,然后在一块约有一米见方的木板上砌炉子。刚好家里有些半块的青砖,司凌霄就拿来盘炉子用。他干活麻利,很快就照着灶房的小灶砌成一个炉子,炉口正好按照新锅的大小来做的,这样的话,只要炉子晾晒干后,蹲上锅就能用了,这样能拆能卸,就算是往集市上搬,也不是件难事。
三人收拾一头野猪的肉就弄了整整一下午。丁香中间抽空来看了看,看到大叔弄得炉子像模像样,觉得大叔除了不会做饭这一点,就是个万能保姆。不过丁香恰恰能弥补这一点,一个稳重,一个活泼两人搭配起来真是天作之合。
丁香等猪大肠卤好,捞出一截,沥干汤汁,切成了拇指长短的肠段。锅里放油,烧制六七成熟,大肠下锅炸至金黄色捞出,然后锅里留少许底油(因为肥肠油多,少用油即可,炒大肠多放蒜末好吃),放入葱姜蒜花椒、八角爆香,加入大肠翻炒片刻,加上酱油、白酒,糖少许,再放上青椒大火翻炒,最后再撒点蒜末翻炒两下就可以出锅了。
丁香放入肥肠翻炒的时候,坐着烧火的司连翘就伸长脖子观看,他见丁香把把肥肠炸的金灿灿的,再一炒,蒜香味、辣香味、调料的香味直接冲到他的鼻子中,这锅肥肠给他的视觉造成极大的冲击,给他的味觉上造成了不小的刺激。
司连翘的神情是惊讶无比,他怎么也不会想到,丁香就是化腐朽为神奇的人,大显身手,竟然把那些白乎乎软趴趴的猪肠弄成这副惹人流口水的样子。现在的他只是闻到香味,就忍不住想尝试一下味道,再也想不起自己说过不喜欢猪肠的话了。
司连翘实在找不出夸奖丁香的词语,只好俗套地赞美了一句:“丁香,你真是太厉害了,厨艺好的没话说,要是现在让我再吃自己做的饭菜,估计是没什么胃口了,因为我的胃口都让你个养刁了,大哥肯定也逃不脱你的好厨艺。”
丁香闻言,乐得咯咯娇笑,“大叔要是爱吃,我给他做一辈子饭菜也愿意。”
丁香这话倒不是虚话,她可是把司凌霄当成了自己的亲人,反正她觉得和大叔近乎,在她的心里,除了异世的亲人,就是大叔最重要了,所以给大叔做饭吃,她一千万个愿意。
丁香这么说,司连翘可是有点吃醋了,不就是师兄救了丁香吗,俩人都替对方考虑着想,怎么就没了他的位置。司连翘怨念,他也很想一辈子吃美食的说。
司连翘觉得,那天要是自己进山遇到丁香的话,肯定也会把她救回来医治,更何况他是个大夫,治病救人是他的职责,他绝对不会放着丁香不管的,不会任由她被野兽吃掉。“救人一命,胜造七级浮屠。”现如今他不为什么功德,只要以后能天天吃到丁香做的饭菜就心满意足了。
司连翘冲丁香露出可怜的表情,希望能得到丁香的关注,“丁香,我也想天天吃到你做的饭菜,不管,以后有师兄吃的,就得有我吃的。”
司连翘这句幼稚的话,差点让丁香笑喷了。她哪想到美男居然会臣服在自己的厨艺下,还和小孩子一样撒娇,这算是件极为光彩的事情么。可她在古代,也没地方炫耀这事,一个绝世美男(丁香认为美男可攻可受)向她臣服了,要是在现代,她还不得被一群狼女室友嫉妒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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