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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 又文艺又狂野(第3页)

那庄绍呢?

前奏进,键盘和电吉他跟着启动,金子淇也随之抬首。追光灯打在她精致的小脸上,平常被学业掩盖的光彩此刻乍然浮现。

台下所有目光都聚焦在台上,聚焦在他们几个人身上,然后在她开嗓的那一刻再度震惊了一把!

不是说她唱得有多惊艳,而是因为——

因为后面他妈的居然还藏着一个人啊卧槽!!!

路小川狂拍孟野:“快看!”

“我他妈不瞎!”孟野吼。

舞台后方藏着一架鼓,鼓后坐着一个人,那他妈是庄绍。灯光终于打到他头顶的那一刻全场沸腾了,因为谁也想不到一中有人会玩鼓,而且这个人还是庄绍,那个年级第九的好学生,师太的乖徒弟。

庄绍没有刻意打扮过,就是一身黑而已,扣子扣一半松一半。另外他左耳戴了耳钉,右耳没戴。

但效果是炸裂的。

耳钉,寸头,鼓槌,这三样东西组合在一起简直就是致幻剂,让台上的他变成另外一个人,孟野匮乏的词库难以形容,直到旁边嗷一嗓子喊出来才惊醒。

“太他妈禁欲了!太他妈邪乎了!又文艺又狂野!!”路小川大喊,“我操我头皮发麻!孟野我爱他!我爱你同桌!”

“怎么哪儿都有你,”高原扶额,“你也不能见一个爱一个吧……”

孟野都顾不上聊天。

庄绍从来没说过他会打鼓,但他显然非常会,会到收放自如,会到孟野甚至怀疑他考过级。那两根鼓槌像是长在他手上,不时飞转,不时落下,跟玩儿似的,却又迸发出令人心跳失序的激烈节奏。

他的力道极寸,极其饱满,热烈得像火焰,噼里啪啦燃烧着的炙炭,好像有今天没来日,那种绝望的张扬显得恣意无拘。

“我要逆风去不管艰辛,唯愿凭鼓声将心振奋,带笑逆风去,飞一趟,青春的我未随俗韵。”

孟野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跟他一样,但他就只能看到庄绍,看到乐队中最晦暗却最热烈的部分。有那么几秒钟他甚至忘了呼吸,心脏随鼓点扑通扑通共振。

庄绍的这一面没给任何人看过,一亮相就要划破黑夜,振痛观众的耳膜,令人目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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